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90对()等进行了修订。A.道路分类与分级 B.最小纵坡 C.设计速度 D.路基压实度标准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90的修订主要聚焦于提升道路设计的科学性与适应性,涉及道路分类分级体系重构和设计速度标准调整两大核心内容。这些修订既考虑了城市交通发展需求,也注重与国际标准接轨。
在道路分类与分级方面,原规范将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类,每类根据城市规模等因素再分I、Ⅱ、Ⅲ级。修订后取消了原分级体系,直接采用“分级”表述替代“分类+分级”的混合模式,使道路功能定位更清晰,与公路及国际分类方式保持一致。这一调整强化了道路在路网中的功能属性,简化了设计标准选用流程。
设计速度标准的修订体现了精细化管理思路。原规范中,主干路设计速度包含30km/h档次、次干路包含20km/h档次,修订后分别取消了这些低速选项,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基准。同时,快速路新增100km/h设计速度,与后续《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2009衔接,而支路设计速度范围保持不变,兼顾了不同道路类型的功能需求。术语上,“计算行车速度”被更精准的“设计速度”替代,强化了速度指标对道路线形设计的指导作用。
关于路基压实度标准,文档中虽提及压实度检测方法及不同道路类型的压实度要求,但这些内容主要出自《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并非CJJ37-90设计规范的修订范畴。最小纵坡则未在修订条文中涉及。
这些修订于1999年1月15日起实施,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主导完成。值得注意的是,CJJ37-90已于2012年被《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全面替代,新规范进一步整合了后续交通发展成果。当下工程实践中,需优先遵循现行规范要求,同时理解CJJ37-90修订所奠定的技术演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