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 A. 正确 B. 错误
该表述准确反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留置措施通知程序的规定。根据《监察法》第四十四条,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原则上需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其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明确允许在"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的特殊情形下暂缓通知。这一例外规定旨在平衡调查效率与当事人权益,且要求"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形成完整的权利保障闭环。
从法律实践看,这一规则已被多部权威解读确认,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释义文件及司法实务指南。尽管2024年底《监察法》修改中曾涉及条款序号调整(原第四十四条改为第五十条),但核心内容未发生变化,现行有效法律仍维持了"24小时通知+例外情形"的制度设计。因此,题目表述与现行法律规定完全一致。
答案:A. 正确
这一制度设计既确保了监察机关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又通过严格的时间限制和例外情形消失后的补正通知义务,防止权力滥用。实践中,通知需以书面形式告知留置原因、地点等关键信息,体现了程序正义对基本人权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