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办理汇兑结算业务,汇入行对于客户支取现金时,办理兑付时的会计分录是()A.借:应解汇款 贷:库存现金 B.借:库存现金 贷:清算资金往来 C.借:库存现金 贷:单位活期存款 D.借:单位活期存款 贷:应解汇款
在银行汇兑结算业务中,当汇入行为客户办理现金支取时,需先通过“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科目过渡核算待支付款项。根据业务流程,汇入行收到款项时会先贷记该科目,支取现金时再借记该科目并减少库存现金。
具体会计分录为:借: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收款人户 贷:库存现金。这一处理符合“先归集、后支付”的原则,其中“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科目用于核算待解付的各类款项及临时存入资金。实务中,若汇兑凭证注明“现金”字样或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汇入行审核无误后直接从该过渡账户支付现金。
这一流程既确保了资金支付的合规性,又通过过渡账户实现了对临时款项的有效管理。思考一下:如果收款人后续改为转账支取,会计分录应如何调整?这体现了银行会计中“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哪种具体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