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三个倡导”为基本内容,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这一价值观念既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契合,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是中国共产党凝聚全党全社会价值共识作出的重要论断。
其形成经历了长期探索过程。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揭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涵,2011年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其在文化建设中的灵魂作用,2012年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三个倡导”,标志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新概括完成。从历史脉络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社会主义”为目标追求,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确立了基本制度基础,改革开放新时期则从核心价值体系发展到核心价值观培育,体现出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特征。
这24字核心价值观并非凭空出现,而是植根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不同历史时期虽内涵各异,但本质一脉相承,最终形成了这一凝聚全国人民共同价值追求的科学表述,为当代中国发展提供了精神指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理解其历史渊源与时代内涵,有助于更好地践行和传承这一精神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