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列关于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说法错误的是()。A.我国监督性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单一的 B.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依申请的外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C.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具有非对等性 D.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都是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的监督主体
答案:A. 我国监督性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单一的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核心特征在于其多元主体结构与非对等性权利义务配置。选项A称主体是“单一的”,这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监督主体既包括权力机关(如人大)、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也包括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等,而行政主体作为被监督对象,共同构成了多方参与的法律关系。
其他选项的正确性分析:
B项正确:行政诉讼需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主动提起,属于“依申请的外部监督”,符合司法监督的被动性特征。
C项正确:监督主体与行政主体间权利义务具有明显非对等性,监督主体通常居于主导地位,例如法院可撤销违法行政行为,而行政主体需接受监督并承担相应责任。
D项正确:权力机关(如人大审查政府工作报告)、司法机关(行政诉讼)、上级行政机关(层级监督)均属于法定监督主体,体现了监督体系的多元性。
这一法律关系的设计旨在通过多方制约防止行政权力滥用,其主体多元性与权利非对等性是区别于一般行政法律关系的关键标志。当我们谈论“监督”时,是否也应思考:如何在多元主体中实现监督效能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