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列不属于毒品的基本特征是()A.依赖性 B.耐药性 C.危害性
毒品的基本特征在不同权威来源中存在“三特征说”与“四特征说”的差异,但综合法律定义和主流认知,耐药性(耐受性) 不属于核心基本特征。我国《刑法》明确毒品需具备依赖性、非法性、危害性三大核心属性,而耐受性更多是依赖性发展过程中的生理表现,并非独立的基本特征。
从具体分析看,依赖性是毒品最本质的特征,包括生理依赖(如戒断反应)和心理依赖(如强迫性觅药行为);非法性体现在毒品生产、交易和使用均属违法;危害性则涵盖对人体器官的损害(如肝肾功能衰竭)、精神失常及社会问题(如艾滋病传播)。而耐受性仅表现为“需不断增加剂量才能获得相同效果”,属于依赖性衍生的生理现象,并非所有毒品定义中都列为独立特征。
题目选项中,B. 耐药性 不属于毒品的基本特征。这一结论也与湖南省禁毒知识练习题的解析一致——该题明确将“治疗性”排除,而依赖性、危害性均为核心特征,进一步印证耐受性不在基本特征范畴内。
思考:如果耐受性被纳入基本特征,那么烟草、酒精等合法成瘾物质也符合这一条件,但它们并不被我国法律认定为毒品。这是否意味着,区分毒品与其他成瘾物质的关键,终究还是“非法性”这一法律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