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总则的生效时间为:( ) A. 1986-04-12 B. 1987-01-01 C. 2017-03-15 D. 2017-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生效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对应选项 D。该法律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15日通过,公布后经过约7个月的准备期后正式施行。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其生效标志着中国民事法律制度进入"民法典时代",为后续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奠定了基础。
需要注意的是,选项A(1986-04-12)和B(1987-01-01)实际是《民法通则》的通过与施行时间,而选项C(2017-03-15)为《民法总则》的表决通过日期,均非生效时间。法律通过与生效间隔的设置,通常是为了给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及社会公众预留学习适应期,确保法律平稳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