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9年9月21日通过的()被誉为中国人民的大宪章、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 A. 《论人民民主》 B.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C. 《大宪章》 D. 《人民大宪章》
1949年9月21日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被誉为中国人民的大宪章,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这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由周恩来主导起草,系统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军事制度及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外交等政策总原则,确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作为1954年宪法制定前的根本大法,《共同纲领》承载着特殊历史使命。1949年时,由于全国范围内军事行动尚未完全结束,普选条件不成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遂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通过这部包含8章60条的纲领性文件。它不仅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更奠定了新中国政治制度的基石,明确规定"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后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正式确立铺平了道路。
这份"人民大宪章"的历史价值体现在承前启后两个维度:它总结了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经验,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成果;同时为1954年第一部宪法提供了直接蓝本,1954年宪法明确表述"以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从1949年通过到1954年宪法实施的五年间,《共同纲领》成功搭建了新中国的制度框架,其确立的人民民主专政原则、民主集中制政权组织形式等核心内容,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源头。
正确答案: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这部诞生于开国前夕的纲领性文献,用法律形式固化了中国人民百余年的奋斗成果,回答了"建立什么样的新中国"这一历史命题。当1954年第一部宪法庄严通过时,它完成了历史使命,但作为新中国法治建设的起点,其蕴含的人民主权思想和制度创新精神,至今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