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马非马”的错误在于割裂了( ) A.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联系 B. 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联系 C.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联系 D.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联系
“白马非马”的错误在于割裂了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正确答案为 A。这一命题通过强调“白马”(特殊性)与“马”(普遍性)的概念差异,否认了两者的内在联系——任何具体的“白马”都包含“马”的共性特征,而“马”的普遍性只能通过“白马”“黑马”等具体形态存在。
公孙龙的论证逻辑存在三重割裂:首先,他将“马”的抽象概念(共性)与“白马”的具体属性(个性)绝对对立,认为“马”不包含颜色属性,而“白马”因增加了“白色”这一特殊规定性就不再属于“马”的范畴。其次,他片面放大外延差异,指出“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却忽视了“白马”本就是“马”这一更大集合的真子集。最后,他混淆了“非”的逻辑含义,将“不等于”偷换为“不属于”,从概念的差异性跳跃到类属关系的否定,违背了“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的辩证法则。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正是破解这一诡辩的关键。正如所有具体颜色的马(特殊性)都必然具有“马”的本质特征(普遍性),现实中的任何事物都是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结合体。若按照“白马非马”的逻辑推演,岂不是所有具体事物都将与所属类别割裂——“苹果非水果”“张三非人”?这种将概念绝对化的思维,恰是形而上学割裂联系的典型表现。当我们在生活中争论“特例是否属于规律”“个性是否包含共性”时,或许都能从这场两千年前的哲学辩论中,找到思维陷阱的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