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A.开除党籍 B.留党察看 C.严重警告 D.撤销党内职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泄露党组织保密内容的行为规定了明确的处分梯度。根据条例第一百四十四条,泄露、扩散或窃取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面临不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一规定体现了党中央对维护党内保密纪律的坚决态度,从制度层面筑牢了防止"跑风漏气"的纪律防线。
条例同时明确了分级处理标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这种递进式处罚设计,既强调了对保密违纪行为的"零容忍",也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纪律原则。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未主动泄露但私自留存涉密资料,情节严重者也将面临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凸显了全链条防范泄密风险的制度考量。
从近年查处案例看,"跑风漏气"行为不仅破坏党内政治生态,还可能干扰干部选拔的公正性、影响纪律审查的严肃性。此次条例修订进一步细化保密纪律要求,为新形势下规范权力运行、防止利益输送提供了明确指引。每个党员都应深刻认识到,严守党的秘密不仅是工作要求,更是必须坚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