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此函达”是( )的惯用词语。 A. 批复 B. 复函 C. 去函 D. 请示
“特此函达”是去函的惯用词语,对应选项C。这一表述常见于主动发起沟通的函件结尾,强调信息已正式传递给对方,如“以上各项……特此函达,务希研究见复”。
从公文分类看,函可分为“去函”(主动发函)和“复函”(回复来函)。去函用于商洽工作、询问事项或告知情况,结尾需体现“主动送达”的意图,“特此函达”正契合这一功能。例如,在请求合作、征求意见等场景中,常以“特此函达”明确告知对方函件核心内容已完整传达。
相比之下,复函的典型结语为“特此函复”,而批复(A)和请示(D)作为上下级公文,分别使用“此复”“妥否,请批示”等专用术语,与“函达”无关。因此,“特此函达”是去函区别于其他文种的标志性用语。
日常使用时,需注意“特此函达”常与期望对方回应的表述搭配,如“特此函达,盼复”,既完成信息传递,又体现沟通礼貌。你在实际公文写作中是否遇到过类似易混淆的结语表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