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教育部2006年发布的第24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辅导员的工作要求包括以下五点:
| 序号 | 工作要求 | 简要说明 |
|---|---|---|
| 1 | 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 | 聚焦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和班级管理,做好服务育人工作。 |
| 2 | 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 工作要讲求科学规律和方法,注重创新,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 |
| 3 | 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 强调辅导员需要持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理论水平。 |
| 4 | 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 | 要求结合实际进行调研,根据学生和情况的变化动态调整工作策略。 |
| 5 | 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 强调要积极利用新载体、新技术(尤其是网络)来拓展工作途径,提升工作效果。 |
需要注意的是,教育部在2017年对这项规定进行了修订,发布了新的第43号令。新规定对辅导员的工作要求有更新的表述,更加强调“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以及引导学生做到“四个正确认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