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ropolis 是表示“大都市、首府”的可数名词,源于希腊语“母城”(meter“母亲”+polis“城市”),强调城市规模、经济文化影响力及中心地位。其英式音标为 /məˈtrɒpəlɪs/,美式音标为 /məˈtrɑːpəlɪs/,复数形式为 metropolises。
地理概念:指国家或地区的首要城市,兼具政治、经济中心功能。
例:北京是中国的大都市;新奥尔良是美国南部的大都会。
功能中心:可特指某领域核心城市,如“文化大都会”(cultural metropolis)。
语境提示:多用于正式或文学性表达,日常口语中可用 city 替代,但 metropolis 更突出城市的宏大与重要性。
bustling metropolis 熙熙攘攘的大都市
例:“尽管生活在熙攘的大都会,我仍能找到宁静角落。”
cosmopolitan metropolis 国际化大都市
例: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正筹备国际进口博览会。
historic metropolis 历史名城
例:开罗是尼罗河沿岸的历史大都会。
上海对世博会寄予厚望,希望借此巩固其国际金融中心和现代化都市的全球品牌。
镜之边缘中的无名城市是一座若隐若现的都市,宛如高效运转的社会缩影。
芝加哥是美国中西部的大都会。
即使在哥本哈根这样的大都市,小花园也被视为奢侈。
这座建于1501年的城市,如今已成为拥有200万人口的繁华都市。
他漫步在大都会的夜色中,迷失于高楼与无尽灯火之间。
香港这座大都会可能因首座酒厂的建立而成为产酒区。
巴黎既是法国首都,也是以艺术和时尚闻名的大都会。
“我们这里算不上繁荣的大都市。”
科学家称已确定这座古大都会遗址位于西班牙南部滩涂之下。
正式文本:新闻报道、学术写作中描述城市地位时常用。
例:“上海这座大都会正展示其开放性与活力。”
与近义词区别:
capital:侧重政治首都属性(如北京是中国的 capital);
city:泛指普通城市,无规模强调;
metropolis:强调综合影响力(如巴黎既是 capital 也是 metropolis)。
从古希腊的“母城”到现代的“全球化枢纽”,metropolis 一词始终承载着人类对城市文明极致形态的想象。当我们用它描述一座城市时,不仅在说其规模,更在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