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厦门报税日期及厦门地税局相关信息说明
一、2018年厦门地方税费申报缴纳日期
根据原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发布的关于2018年纳税申报期的通知,2018年度按月或按季征收的各项地方税费申报缴纳期限如下表所示 :
月份 各项地方税费申报期 社保费申报期
1月 1日至15日 4日至25日
2月 1日至22日 4日至25日
3月 1日至15日 4日至25日
4月 1日至18日 4日至25日
5月 1日至15日 4日至25日
6月 1日至15日 4日至25日
7月 1日至16日 4日至25日
8月 1日至15日 4日至25日
9月 1日至17日 4日至25日
10月 1日至24日 4日至25日
11月 1日至15日 4日至25日
12月 1日至17日 4日至25日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地方税(费)包括各项附加税费及工会经费。申报期限的调整主要依据国务院节假日安排,例如2月因春节假期延长至22日,10月因国庆假期延长至24日等。其他非按月或按季申报的专项纳税申报期限,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的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4月2日 。
二、厦门地税局及合并后新机构的服务内容
2018年6月15日,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和原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组建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此后,原厦门地税局的职责由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承继 。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厅通办与一窗办理:机构改革后,全市办税服务厅实现一厅通办,纳税人可以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统一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部分窗口实现原国地税业务一窗办理,减少了纳税人往返跑的时间 。
一网通办:纳税人可以通过整合后的网上办税系统办理各项涉税业务,实现了主税与附加税一次办 。
一键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不再区分国税地税业务,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为纳税人提供统一的咨询服务 。
套餐式服务:针对新办纳税人推出套餐式服务,通过网上提交在线审批,让纳税人只需上门一次即可办结多个事项 。
同城通办与24小时自助办税:推行同城通办业务,涵盖10类167项涉税项目。同时,全市设有22个24小时地税自助办税厅,配置自助终端52台,方便纳税人全天候办理业务 。
多元化咨询辅导:建立了包括12366热线、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厦门税务APP、对外公开电话、纳税人学堂等在内的多元化咨询辅导体系,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服务 。
三、地址与联系方式
随着机构改革的完成,原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已整合至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市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318号
邮编:361012
联系电话:0592-5315018(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
纳税服务热线:0592-12366
官方网站:http://xiamen.chinatax.gov.cn/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0号税务保险大厦
邮编:361012
联系电话:0592-5311059(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
纳税人如需咨询具体涉税问题,建议优先拨打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热线 0592-12366。办理业务前,也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各办税服务厅的具体地址和工作时间,以便合理选择办税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