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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程序

泰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程序具体说明

一、 职称申报的两大途径
泰兴市的职称申报主要分为职称初定和职称评审两种途径。职称初定适用于符合一定学历和见习期要求的首次申报人员,流程相对简化。职称评审则适用于不符合初定条件、需要逐级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人员,需参加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 职称初定申报程序
职称初定面向我市范围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具有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

(一)初定基本条件

技术员: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助理级: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

中级: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

(二)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
(1) 登录平台:打开“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网站,注册或登录个人账号
(2) 在线填报:依次点击“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初定申报-申报”,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资料(仅支持PDF格式)
(3) 注意事项:
所属行政区划请选择“泰兴市”
报送受理部门请选择“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学历信息无法自动获取验证时,需上传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佐证材料
继续教育方面,在所考核的资历年度内每年须完成一门公需科目学习并取得考试合格证,可登录“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学习考试

报送纸质材料
(1) 下载打印:市人社局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2份)
(2) 现场提交:在系统反馈的期限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表报送至指定地点。如不报送纸质材料,则无法出具证书

发证
(1) 初级职称:由泰兴市人社局办理,发文确认后制作电子证书。申报人可在“网办大厅-查询服务-职称证书在线查询”里查看和下载,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2) 中级职称:初定材料经审核后统一报送至泰州市人社局办理,一个季度办理一次

(三)办理时间安排
职称初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除外)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

网上申报时限:每季度首月1日至季度末月10日。逾期申报的顺延至下季度审核受理

线下受理纸质材料时间:每季度末月11日至20日(即3月、6月、9月、12月的11日至20日)

三、 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程序
对于需要评审的中、高级职称,申报流程大体相似,但需关注各评委会发布的年度申报通知

(一)申报渠道
全省高、中、初级职称申报均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人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或“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

(二)通用申报流程

关注通知:各系列(专业)的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通知将在“泰州市职称网”陆续发布,申报人需密切关注

网上申报: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平台进行申报,并上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继续教育等材料

单位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报送材料: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按通知要求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并整理个人业绩纸质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相应受理部门

评委会评审:由相应专业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部分专业可能包含面试答辩环节

结果公示与发证: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并发放电子职称证书

四、 重要注意事项
(一)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情况是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初定人员在考核年限内需每年完成一门公需科目学习

(二)社保要求
申报系统会尝试自动获取申报人社保缴费信息,如不能获取,需申报人上传社保缴费佐证材料

(三)材料真实性
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将予以撤销,并按规定处理

五、 详细地址与联系方式
(一)主要线下受理地址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 410室
地址:泰兴市大庆中路59号

(二)官方咨询电话
泰兴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0523-87662686
此为泰兴市职称申报的核心咨询电话,可用于咨询初定、评审政策及材料报送事宜。

(三)重要官方网站

申报平台:江苏人社网办大厅

信息发布:泰州市职称网

继续教育学习: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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