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下列不属于法定情形的是( )。 A. 经常迟到、早退 B. 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C. 私设会计账簿 D. 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损毁、灭失
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
根据题干,需要判断“不属于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法定情形”的选项。
依据我国《会计法》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常涉及的情节严重行为包括:
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情节严重可吊销)
私设会计账簿(即“账外账”,严重违反会计法规)
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损毁、灭失(影响会计档案完整性,严重可吊销)
而经常迟到、早退属于劳动纪律问题,一般不是直接吊销会计证的理由,除非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涉及行政处罚,但通常不是《会计法》中法定的吊销证书情形。
逐项判断:
A. 经常迟到、早退 → 不属于法定吊销会计证的情形
B. 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 属于法定情形(《会计法》42条)
C. 私设会计账簿 → 属于法定情形(《会计法》42条)
D. 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损毁、灭失 → 属于法定情形(《会计法》42条)
因此,正确答案是 A。
所以,答案应为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