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事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对已经发生或新发生的用户欠费,凡拖欠时间( )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可作为坏账损失处理,但应在申报表中对损失的列支情况进行说明。 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
本题是关于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特定坏账处理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电信业务所发生的坏账损失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90号)的规定:
“从事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对已发生或新发生的用户欠费,凡拖欠时间1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可作为坏账损失处理,但企业应就欠费损失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 A. 1年。
答案: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