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云南省禁毒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毒品联防联控机制,需要在口岸、机场、车站、码头以及其他重点区域和交通要道设置查缉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方可设置。在查缉地点应当()。A.设置让道标志 B.设置监控 C.张贴通知 D.设置警示牌
根据《云南省禁毒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在口岸、机场、车站等重点区域设置毒品查缉点时,应当设置警示牌。这一要求在条例修订稿第二十七条中明确规定,旨在通过显著标识提醒往来人员配合检查,并知晓相关法律责任。此前版本的条例也强调在机场、车站等场所设置公示牌的必要性,例如要求在公安检查站显著位置公示"为他人携带、运输毒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等内容,二者共同构成了查缉点标识规范的完整体系。
这一制度设计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十六条关于交通要道毒品检查的授权性规定,也体现了云南作为边境省份在禁毒工作中"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治理思路。实践中,警示牌与公示牌通常配合使用——前者提示检查区域范围,后者明确法律后果,形成"警示-告知"的双重规范机制,既保障执法透明度,也保障公民知情权。
答案:D.设置警示牌
思考:在数字化时代,如何平衡口岸查缉的严格性与人员通行效率?未来是否可探索电子警示牌与智能查验系统的结合,在强化警示效果的同时提升通关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