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A、省部级领导干部 B、地厅级领导干部 C、县处级领导干部 D、领导干部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经验与标志性策略。“老虎”喻指违法乱纪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苍蝇”则指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党员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这一方针要求“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调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
从政策表述看,“领导干部”这一表述具有全局性和概括性,涵盖各级各类违纪违法干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2019年数据显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省部级干部41人、厅局级干部0.4万人、县处级干部2.4万人等,体现了对不同层级腐败问题的全覆盖查处。“打老虎”聚焦权力集中、资源富集领域的关键少数,“拍苍蝇”则剑指啃食群众获得感的基层微腐败,二者共同构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反腐格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一方针通过周永康、徐才厚等“大老虎”的查处和基层“蝇贪”的整治得到生动实践,既彰显了“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的坚定决心,也通过净化政治生态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当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仍是查处重点,反腐斗争已从“形成压倒性态势”发展为“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永远在路上”的清醒认知,要求必须持续保持“老虎露头就打、苍蝇乱飞就拍”的高压态势。
答案:D、领导干部
这一选择既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权威表述,也体现了反腐败斗争“上不封顶、下不松手”的全领域覆盖特征。从“省部级干部41人”到“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37.7万人”的处分数据看,“领导干部”范畴精准涵盖了“打虎”“拍蝇”的双重指向,是对不同级别、不同领域腐败问题的整体性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