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的事项。A.工伤保险 B.社会保险 C.工伤社会保险 D.失业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必须载明两项核心法定事项:一是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二是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这一法律要求在多个权威解读中得到一致确认,例如明确指出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旨在确保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时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从选项来看,A. 工伤保险与法律原文表述完全一致,而“工伤社会保险”(选项C)虽语义相近,但并非《安全生产法》的标准术语。社会保险(选项B)包含养老、医疗等多个险种,范围过宽;失业保险(选项D)则属于社会保险中的单独类别,均不符合法条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特定要求。
实践中,这一条款的落实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权益。例如,某建筑企业若未在合同中载明工伤保险事项,职工发生事故时将无法通过法定保险渠道获得赔偿,企业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这一规定也与《劳动合同法》形成衔接,后者虽未直接规定工伤保险,但明确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二者共同构成劳动者权益的双重保障。
最终答案:A. 工伤保险。这一选择既严格遵循法律条文,也体现了工伤保险作为职业风险专项保障的特殊性——它不同于一般社会保险,而是针对工作场所风险的法定“安全网”。你认为,在灵活就业等新业态中,如何确保类似的职业风险保障不被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