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纳德认为,组织作为一个协作系统,必须具备哪几个要素?()A.协作的意愿 B.经费 C.权责结构 D.共同的目标 E.信息
切斯特·巴纳德在《经理人员的职能》中提出,任何正式组织的协作系统都必须具备三个核心要素:协作的意愿、共同的目标和信息沟通。这三个要素相互依存,共同构成组织存在的必要且充分条件。
协作意愿指成员为组织目标放弃个人控制权、贡献自身行动的心理状态,巴纳德将其定义为“自我克制,对自己个人行动控制权的放弃,个人行为的非个人化”。这种意愿并非天生,而是取决于组织提供的“诱因”(如物质报酬、社会地位)与成员“牺牲”(如时间、精力)之间的平衡。例如,员工愿意加班完成项目,可能源于薪资激励或职业发展机会的吸引。巴纳德特别强调,培养协作意愿需通过思想灌输而非强制,例如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增强成员对组织的认同感。
共同目标是组织成员协作的逻辑起点,它必须被成员理解并接受,否则协作无从谈起。巴纳德指出,目标存在“协作性理解”(站在组织整体立场)与“个人性理解”(站在个体立场)的潜在矛盾。例如,企业追求“市场份额领先”的目标,管理层可能关注战略布局,而基层员工可能更关心由此带来的绩效奖金。为化解矛盾,管理者需通过沟通让成员认识到:组织目标的实现是个人目标满足的前提。目标还需具备动态调整能力,以适应环境变化。
信息沟通是连接前两个要素的关键机制,通过传递意愿、情报、命令等内容,使协作意愿与共同目标形成闭环。巴纳德认为,缺乏有效沟通,成员无法知晓目标方向,组织也无法了解成员的协作意愿强度。例如,企业通过OKR(目标与关键成果)系统同步战略目标、通过例会反馈执行进度,均属于信息沟通的具体实践。他特别强调沟通渠道的正式性与畅通性,这是维持组织动态平衡的基础。
这三个要素如同三角形的三个顶点:协作意愿提供动力,共同目标指明方向,信息沟通实现联动。巴纳德指出,组织的产生和存续“只有通过这三个要素的结合才能实现”。例如,一个初创团队若仅拥有共同目标(如开发一款创新产品),但成员缺乏协作意愿(各自为政)或沟通不畅(需求文档混乱),终将难以成功。这一理论为后世组织管理提供了经典分析框架,尤其对目标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领域影响深远。
需要注意的是,巴纳德明确将“物”和“财”排除在组织要素之外,强调组织的本质是“人的协作系统”而非物质集合。这一观点颠覆了传统管理对资源的片面关注,将研究重心转向人的行为与互动,为现代组织行为学奠定了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