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云南省禁毒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毒品联防联控机制,需要在口岸、机场、车站、码头以及其他重点区域和交通要道设置查缉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方可设置。在查缉地点应当()。A.设置让道标志 B.设置监控 C.张贴通知 D.设置警示牌
根据《云南省禁毒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在口岸、机场、车站等重点区域设置毒品查缉点时,应当设置警示牌。这一要求在条例修订稿第二十七条中明确规定,旨在规范查缉行为并保障公众知情权。类似地,条例第十五条也要求在机场、车站等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告知为他人携带运输毒品的法律责任,两者共同构成了查缉点的基本标识规范。这种制度设计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十六条关于交通要道毒品检查的授权,也通过明确标识体现了执法程序的规范性。
思考一下:如果缺少明确的警示牌,公众如何判断某个检查点的合法性?这种制度细节恰恰体现了法治社会中权力运行"可见化"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