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各省(区、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担任总河长,各省、市、县、乡要()设立河长。A.多级多段 B.分级分段 C.功能区划 D.行政区划
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各省、市、县、乡四级需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答案为 B。这一制度设计通过行政层级与河流自然分段的双重覆盖,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河湖管理体系。
组织体系的明确规定
中央文件明确要求“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形成省-市-县-乡四级责任链条。例如辽宁省按“流域与区域相结合”原则划分五大流域,每条河流“每一段都要有河长”;安徽省则实现“行政区域内各主要河湖设河长,所在市、县、乡分级分段覆盖”。
分级与分段的双重内涵
分级:对应行政层级(省级总河长、市级河长等),如省级负责主要河湖统筹,乡镇级承担日常巡查。
分段:按河流自然走向划分管护区段,解决跨区域治理难题。例如跨市河流由上一级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协调上下游联防联控。
与其他选项的区别
多级多段(A):虽体现层级性,但“多级”未明确对应行政体系,文件中“四级体系”更强调分级责任而非单纯数量叠加。
功能区划(C)、行政区划(D):均为单一维度划分,而河长制需兼顾行政管辖(分级)与河流自然属性(分段),如江西省明确“分级分段设立河长”与“分级分区设立湖长”并行。
分级分段制破解了“九龙治水”困境。以重庆为例,通过1.75万名四级河长实现“一河一长”全覆盖,市级河长每年巡河不少于3次,乡镇级每月巡查,形成“问题发现-整改-督办”闭环。固镇县则在村级延伸河长设置,将管护责任落实到最基层。这种制度设计既确保行政力量下沉,又尊重河湖自然生态的整体性,为“河畅、水清、岸绿”提供制度保障。
这一机制是否能适应所有复杂水系?例如长江、黄河等跨省大河的分段管理,还需在现有框架下进一步强化流域统筹。你认为在实操中还需哪些补充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