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应配备()人员。A.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B.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机械管理员 C.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D.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 E.施工管理人员
根据《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2.0.3条规定,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需配备两类核心人员:一是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管理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机械管理人员;二是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技术团队,涵盖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和司索工。这一人员配置体系既强调了管理层的安全责任,又确保了操作层的专业资质,形成“管理-执行”双层安全保障。
具体来看,选项A(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B(机械管理员)属于管理类必备人员,他们需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对作业全程的安全管理负责;选项C(安装拆卸工)和D(起重司机、信号工、司索工)则是直接执行安装拆卸任务的特种作业人员,其操作资格证书是确保技术操作规范的法定要求。而选项E“施工管理人员”属于泛化概念,规程中明确指定了“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三类具体角色,未包含笼统的“施工管理人员”,因此E项不符合规程要求。
实践中,这一人员配置标准通过强制性条文形式固定(如明确标注为强制性条文),旨在防范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典型事故。例如,安装拆卸工负责塔身结构的组装拆解,信号工通过规范手势或对讲机指挥吊装,司索工负责吊具捆绑与载荷计算,司机则操控起重机精准对位,四类特种作业人员需协同配合,任何环节的资质缺失都可能导致连锁安全风险。这也解释了为何规程将“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列为独立且必需的配置项。
综上,正确答案为ABCD。这一配置既符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对人员资质的刚性要求,也体现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行业监管原则。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证书均需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考核发放,企业不得使用无证人员或超越资质范围作业,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并承担事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