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属于二十四史的典籍是()。 A. 《三国志》 B. 《旧唐书》 C. 《清史稿》 D. 《明史》
不属于二十四史的典籍是 《清史稿》(选项C)。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官方正史的总称,其确立经历了漫长过程:从明代的“二十一史”,到清乾隆年间纳入《旧唐书》《旧五代史》形成“二十四史”的经典体系。这一体系以《史记》为开端,《明史》为传统最后一部,均为历代官方组织编撰的纪传体史书。
关键区分依据体现在三个方面:
编撰时间与性质:《清史稿》由赵尔巽等民国学者编撰,成书于1927年,属于近代学术著作,而非封建王朝钦定的正史。其“稿”字本身即表明未完成定稿状态,与《明史》等经皇帝钦定的完本有本质区别。
官方定位差异:二十四史中最晚的《明史》由清代张廷玉等编撰,经乾隆皇帝御批确认;而《清史稿》因民国政权更迭,未及经官方审定为正史,始终保持“稿本”性质。
内容与体例争议:该书因编纂仓促,存在史实错误、观点偏颇等问题,曾被南京国民政府列为禁书,这与二十四史普遍获得的史学正统地位形成鲜明对比。
其他选项中,《三国志》(西晋陈寿)、《旧唐书》(五代刘昫)、《明史》(清代张廷玉)均明确列入二十四史目录,其中《旧唐书》在乾隆时期与《新唐书》并列成为正史组成部分。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出版物会将《清史稿》与二十四史合刊(如二十四史+清史稿),但这属于现代出版组合,并不改变其非正史的属性。
这一区分不仅是史学分类问题,更折射出中国传统“正史”概念与王朝更替的深层关联——当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终结,以皇权为背书的“正史”体系也随之画上句号。那么,在当代史学视野下,我们该如何定义和传承这类未完成的历史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