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 A. 形象 B. 主权 C. 安全 D. 发展利益
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这一表述源自2015年出台的《国家安全法》,该法律首次在立法层面明确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目标,强调通过统筹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内部与外部安全等多个维度,构建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体系。
从法律定位看,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构成了国家安全的"三位一体"核心要素。主权是国家独立的根本标志,安全是生存发展的前提,而发展利益则是国家持续强大的保障。例如,在反分裂斗争中,挫败"台独"图谋直接捍卫了国家主权;科技自立自强战略旨在保障发展利益免受外部遏制;而反恐、反间谍等行动则直接维护了国家安全。这种系统性保护在《国家安全法》实施十年来成效显著,推动我国实现了社会大局长期稳定与发展利益的协同维护。
从实践维度看,这三大利益相互支撑:维护国家主权是保障安全的基础(如边疆治理中的"强边"战略),巩固安全环境为发展创造条件(如疫情防控中的经济稳定措施),而发展利益的拓展又能增强维护主权与安全的能力(如北斗系统对国防安全的技术支撑)。当前面对全球变局,这种统筹思维尤为关键——既要通过反霸权斗争抵御外部施压,又需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最终实现"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
这一目标也对公民提出了明确要求。正如《国家安全法》强调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本质上是保护每个公民的根本利益。从举报间谍行为到保护关键信息,公民的每一份自觉行动,都是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的重要一环。当14亿人将"国是千万家"的信念转化为行动,国家利益的守护便有了最坚实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