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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权劝学》中“蒙辞以军中多务”的“以”是什么意思? A. 去 B. 认为 C. 到.......去 D. 用

《孙权劝学》中“蒙辞以军中多务”的“以”是什么意思? A. 去 B. 认为 C. 到.......去 D. 用

《孙权劝学》中“蒙辞以军中多务”的“以”是介词,表动作行为凭借的工具或方式,应译为“用”或“拿”。全句意为“吕蒙用军中事务繁多作为理由推辞”,这里“以”引出吕蒙推辞的具体依据“军中多务”,符合文言文中介词“以”引进动作凭借的典型用法。

从语法结构看,这个句子采用了状语后置的倒装形式,正常语序应为“蒙以军中多务辞”。这种“动词+以+宾语”的结构在文言文中很常见,例如《史记》中的“醒,以戈逐子犯”,同样是“以+名词短语”作状语修饰前面的动词。与“以”作动词表“认为”(如“皆以美于徐公”)或作连词表因果(如“不以物喜”)的用法不同,此处“以”后接的“军中多务”是具体名词性短语,显然是介词功能。

理解这个“以”字,关键要把握上下文语境:孙权劝吕蒙学习,吕蒙则用军务繁忙作为推脱理由。这里的“以”连接的是行为(辞)和凭据(军中多务),正如《短歌行》“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中的“以”表示“用什么”来解忧,两者语法功能完全一致。这种用法的“以”在现代汉语中仍有痕迹,如“以事实为依据”中的“以”就保留了“用……作为”的核心含义。

文言虚词“以”的灵活性常令人困惑,但其介词用法始终遵循“引介动作凭借”的基本规律。当句子中需要表达“用什么做某事”或“凭借什么做某事”时,“以”多为介词。你还能想到哪些用“以”表示“用”的文言名句?比如“以刀劈狼首”中的“以”,是否也符合这个规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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