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主义改革的性质是() A.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转变 B. 社会主义革经济制度的根本转变 C. 社会性质的根本转变革 D. 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
社会主义改革的性质是在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前提下,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环节进行调整,本质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这一性质由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非对抗性决定,区别于改变社会根本制度的革命,改革通过渐进式调整实现制度优化。
从实践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改革计划经济体制弊端,发展市场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在人民民主专政框架下,解决权力集中、官僚主义等问题。这种改革是自觉的量变与部分质变过程,如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国企经营方式变革,既未改变所有制性质,又激发了制度活力。
理论上,社会主义改革与“改旗易帜”有根本区别。前者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后者否定公有制和党的领导。我国改革通过自我完善,既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又突破传统模式,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补充,体现了制度包容性。
综上,社会主义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这一性质决定了改革必须坚持根本制度,通过调整具体体制实现发展。这一过程中,如何平衡稳定与创新,将是持续探索的课题。答案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