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展对象应当有( )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A. 两名预备党员 B. 两名党员,正式、预备均可 C. 三名正式党员 D. 两名正式党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党章规定,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这一要求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同时党章第五条也强调,申请入党的人需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且介绍人需承担了解申请人思想品质、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权利义务等职责。
需要注意的是,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处于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均不能担任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的产生方式包括发展对象自行约请、培养联系人转任或党组织指定,但党组织指定时需征得介绍人本人及发展对象同意,不得硬性指派。
这一制度设计既确保了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也通过正式党员的政治经验为发展对象提供指导。为何规定必须是正式党员而非预备党员?这与正式党员经过预备期考察、更熟悉党内事务的特点密切相关,体现了党组织对新党员质量的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