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育全社会()的法治环境。A、办事依法 B、遇事找法 C、解决问题用法 D、化解矛盾靠法
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这一表述在多个权威文件中被明确提及,如《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就将其作为主要目标之一,强调要显著改善全社会的法治环境。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指出要推动形成这一良好法治环境,将其视为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社会基础的关键。
从实践来看,这四个方面层层递进、有机统一。办事依法是基础要求,强调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从事各类活动时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如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遇事找法是观念转变,要求公民在遇到问题时首先想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非依靠人情关系或暴力手段;解决问题用法是能力体现,意味着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化解纠纷;化解矛盾靠法是最终目标,旨在形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社会矛盾的习惯,避免矛盾升级。
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制度保障。该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并强调要创新普法形式和方法,根据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精准开展宣传教育。同时,法律还完善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了政社合作、共建共享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为培育良好法治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和法治环境的不断改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习惯。但培育成熟的法治环境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全社会持续努力。如何让法治真正成为全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些都是未来需要不断探索和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