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中规定普通办公室的照明功率密度现行值(W/m2)为()。A.8 B.9 C.10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明确规定普通办公室的照明功率密度现行值为8.0 W/m²。这一标准在表6.3.3"办公建筑和其他类型建筑中具有办公用途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中被清晰界定,对应的照度标准值为300 lx,目标值则设定为7.0 W/m²,体现了节能与照明质量的平衡要求。
需注意不同文档中存在数值差异:部分资料提及普通办公室功率密度为9-11 W/m²,这可能是对旧版标准(如GB50034-2004)或特殊场景(如室形指数≤1时允许增加20%限值)的误读。而GB50034-2013作为现行国家标准,其表6.3.3的"现行值"栏目明确标注普通办公室为8.0 W/m²,该数值具有强制执行力。实际设计中,还需结合室形指数、照度等级调整等因素进行核算,但标准基准值始终以8.0 W/m²为依据。
为何标准对普通办公室设定8.0 W/m²的功率密度限值?这一数值如何平衡视觉舒适度与节能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