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机构对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与他人共同拥有或者控制的资产采取冻结措施,但该资产在采取冻结措施时无法分割或者确定份额的,金融机构应当()。A.向其总部报告,并依据总部意见采取相应措施。 B.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反馈意见采取相应措施。 C.一并采取冻结措施。 D.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依据公安机关反馈意见采取相应措施。
金融机构在处理涉及恐怖活动组织及人员与他人共同拥有或控制的资产时,若该资产在冻结时无法分割或确定份额,应采取一并冻结的措施。这一规定明确体现在《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中,确保对涉恐资产的全面控制,防止通过资产混同规避冻结义务。
根据中国反恐怖主义相关法律框架,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资产负有立即冻结的法定义务。当资产存在共有或控制关系且份额无法即时确定时,"一并冻结"原则优先适用,无需等待份额厘清或外部机构指令。这一操作标准既符合反恐怖融资的时效性要求,也为后续资产甄别和处置保留了空间。
实践中,金融机构应同步建立双重机制:一方面依据名单直接执行冻结操作,另一方面按照规定向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冻结情况。这种"先冻结后报告"的流程设计,体现了反恐工作中风险防控与程序合规的平衡。银行业金融机构还需通过持续的名单监控和客户排查,确保对共有资产等复杂情形的及时识别。
这一制度设计背后,是对恐怖活动资金运作隐蔽性的针对性应对。通过消除"无法分割即不冻结"的法律模糊地带,有效堵塞了涉恐分子利用共有资产形式转移资金的漏洞。金融机构在执行中若遇到操作疑问,应优先遵循专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确保在反恐合规中既不缺位也不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