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3月20日上午,十三届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万人大礼堂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这体现了法律的特征是( ) A.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B.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C. 我们的生活与监察法息息相关 D.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这一过程直接体现了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核心特征。国家制定法律是指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将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最高立法机关,通过表决通过监察法,正是将党的主张和反腐败实践经验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
法律的制定需通过特定立法程序,监察法的诞生严格遵循了这一原则——先经宪法修正案确立监察制度框架,再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具体法律条文,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通过法定程序固化为法律制度。这种立法实践印证了“国家制定”的内涵:由专门国家机关运用立法技术,将社会规则转化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选项B“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和C“我们的生活与监察法息息相关”描述的是法律与社会生活的联系,而非法律的本质特征;选项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的是法律的适用原则。只有A选项准确对应了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监察法所展现的“国家制定”这一法律创制方式。
当一部法律从提案到表决的全过程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主导完成时,它不仅承载着治理需求,更鲜明彰显了法律作为“国家意志体现”的根本属性。这也启示我们:理解法律特征,首先要关注其背后国家权力的运行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