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明确,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A.宣传党员 B.监督党员 C.服务党员 D.处罚党员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规定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这一职责定位在条例第二条中被清晰界定,体现了党支部作为党的基础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和联系服务群众方面的双重核心功能。
从条文表述看,"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构成了党支部对党员队伍建设的完整责任链条。其中,监督党员作为中间环节,既承接教育管理的成果落地,又为组织功能的发挥提供纪律保障。这一规定与条例第九条"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基本任务相呼应,形成了"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的闭环管理体系。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发布的多个权威解读文件均未对这一核心职责表述进行调整,表明其作为党支部建设的基础性要求具有长期稳定性。
这一职责设定背后,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调"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而监督党员正是确保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的关键抓手。从实践维度看,党支部通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党的纪律等具体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既保障党员权利,又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从而筑牢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答案:B.监督党员
党支部作为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其"监督党员"职责与"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群众工作职责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党的执政根基在基层的具体体现。这一制度设计启示我们:只有将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抓在经常、落在实处,才能真正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