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A.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B.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C.一切从实际出发 D.为人民服务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这一重要论断由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并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深刻揭示了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本质规律和价值追求。
从理论渊源看,这一标准植根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而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和“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其性质决定了必须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毛泽东同志提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高标准”,邓小平同志强调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决策依据,江泽民同志指出“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胡锦涛同志则系统阐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形成了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思想体系。
从实践要求看,这一标准贯穿于党的执政全过程。它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将权力视为人民赋予的责任而非特权。无论是毛泽东同志的“三不原则”、周恩来同志的“十条家规”,还是焦裕禄“心中装着全体人民”的公仆情怀,都体现了对这一标准的践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将其具象化,要求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领域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
从检验维度看,这一标准是判断执政成效的“试金石”。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背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党就会失去人民拥护;坚守这一标准,才能筑牢执政根基。正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从革命年代“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纪律,到新时代“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中国共产党始终以人民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最终标尺。
这一标准的提出,既继承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又根据新时代执政要求赋予其新内涵,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