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坚持()基本原则。A.预测预报 B.有疑必探 C.先探后掘 D.先治后采
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基本原则,这一"十六字方针"是我国煤矿水害防治的核心指导思想,贯穿于从地质勘探到生产开采的全流程。
预测预报作为基础环节,要求通过水文地质分析、物探和钻探等手段,对矿井水害风险进行科学预判。例如,正常生产煤矿需安设水害预警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涌水量、钻孔水位等关键数据,实现风险在线监控。有疑必探强调对可能存在水患的区域必须采用物探、化探等综合技术手段进行探测验证,不能仅凭经验判断。
先探后掘规定巷道掘进前必须完成水害探查,确认无威胁后方可施工。如穿越导水断层时,需预先注浆加固以防止突水。先治后采则要求开采前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排除隐患,例如对承压含水层疏水降压或对导水通道注浆封堵。这四个原则形成递进式防控链条,与"防、堵、疏、排、截"五项技术措施共同构成水害综合治理体系。
从法律依据看,该原则自2009年《煤矿防治水规定》首次明确以来,始终是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强调的核心要求,最新版《煤矿防治水细则》仍将其列为首要条款。实践中,全国煤矿近年发生的多起水害事故,均与未严格执行该原则直接相关。这一方针不仅是技术规范,更是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的制度红线——当预测存在水患疑点时,必须暂停采掘作业,完成探查治理后方可恢复施工,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