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A.矮作物 B.林木 C.草木 D.高秆作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严禁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这类规定旨在保障河道行洪畅通,避免因植物过度生长阻塞水流、抬高水位,从而保护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从法律条文看,《防洪法》第五十六条和《水法》第六十六条均将"高秆作物"列为禁止种植的范畴,与林木并列作为阻碍行洪的两类主要植物。例如黑龙江、内蒙古等地在具体执法中,明确将玉米、葵花、高粱等作物归类为需要禁止种植的高秆作物。相比之下,矮作物(如水稻、小麦)因植株高度低、对水流阻碍小,未被列入禁止名单。
这一规定体现了防洪安全与农业生产的平衡——在保障行洪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允许种植对水流影响较小的低秆作物。若违反此规定,将面临限期清除、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D.高秆作物
思考: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除了禁止种植高秆作物,还有哪些常见行为会影响行洪安全?(提示:可从建筑物建设、废弃物堆放等方面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