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用航空法》的目的是( )。 A. 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B. 维护国家的领空主权和民用航空权利 C. 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和有秩序的进行 D. 保护民用航空活动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E. 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立法目的在法律条文第一条中明确规定,涵盖四个核心维度:维护国家的领空主权和民用航空权利、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和有秩序地进行、保护民用航空活动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这一立法宗旨贯穿于法律的制定与多次修订过程,例如2025年修订草案虽提出"高质量发展"的表述,但其核心目标仍与上述框架一致。
从法律实践看,这些目的具有明确的现实指向。领空主权方面,该法通过设定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空中航行规则等制度,确保国家对空域的管辖权;安全秩序保障则体现在适航管理、航空人员资格审查等条款中,直接回应了航空运输"高风险、高技术"的行业特性。而当事人权益保护既包括乘客、货主等运输相对方,也涵盖航空企业、机场等运营主体,形成全链条的法律保障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这四个目的并非孤立存在,而是构成有机整体:领空主权是法律的基础,安全秩序是运行的前提,权益保护是市场的核心,事业发展是最终目标。这种逻辑关系在法律条款的编排中清晰可见——从总则的原则性规定,到分则对航空器、人员、机场、运输等具体领域的规范,均围绕上述目的展开。正如培训解读课件所指出的,该法通过"不断完善法律准则",既解决了行业快速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也为未来创新预留了制度空间。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E。这一组合完整覆盖了《民用航空法》的立法宗旨,而选项A"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虽与航空事业发展存在间接关联,但并未被明确列为法律的直接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