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坚持党( )。A.带头守法 B.保证执法 C.支持司法 D.领导立法
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有机统一。这一完整链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体现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一致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这一论述从顶层设计上确立了党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地位,通过立法环节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通过执法环节确保法律实施,通过司法环节维护公平正义,通过守法环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了环环相扣的法治闭环。
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具体体现为:在立法层面,党通过法定程序使路线方针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总目标;在执法层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放管服"改革等法治政府建设;在司法层面,保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屏障;在守法层面,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宪法宣誓制度等转化为实际行动。这种系统性领导方式,既保证了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又释放了制度创新活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短短十年间取得历史性突破,截至2025年已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1300多部法律、行政法规和1.7万部地方性法规构成的法律体系。
这一领导模式的显著优势在于破解了"党大还是法大"的伪命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我国宪法以根本法形式确立党的领导地位,同时规定党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种制度设计使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相互促进。实践中,从民法典编纂到疫情防控立法,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的领导始终是法治建设的"定海神针",确保改革发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当西方"宪政"模式陷入司法极化、党争困局时,中国通过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法治效率与公平的平衡,这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独特优势所在。
全面依法治国能否成功,关键在于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有力。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列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之首,强调这是"根本保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只有牢牢把握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辩证统一,才能确保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这既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考验,更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毕竟,当拥有90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带头尊崇法治时,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才能真正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