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纸币的价格标准,或计价单位是()。A.货币的职能之一 B.货币的独立职能 C.由国家法律规定的 D.价值的独立存在
纸币的价格标准或计价单位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人民币为法定货币,其"元"作为主币单位,与"角""分"构成完整计价体系,这一制度由法律强制确立。
从历史演变看,价格标准经历了从习惯到法定的转变。早期金属货币阶段,英国"镑"最初对应1镑白银重量,中国曾以"两"为单位;随着货币制度发展,各国通过立法确立本位货币,如我国规定1元分成10角、1角分成10分的十进制体系。这种法定性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明确货币单位名称与换算关系,二是赋予其强制流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这一制度设计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作为价值尺度的技术支撑,法定计价单位使商品价格得以统一量化——1件商品标价"50元",实际是将其价值换算为50个法定货币单位。当前人民币虽为信用货币,但其计价功能仍需依托法律规定的单位体系实现价值衡量,这既区别于黄金等有内在价值的货币商品,也不同于自然形成的度量单位。
综上,纸币计价单位本质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立的价值计量基准。当我们用"元"衡量商品价格时,实际上在使用一套由立法构建的标准化价值语言。这一制度为何能跨越商品经济形态持续发挥作用?或许正在于它将复杂的价值比较转化为简单的法定单位换算,这种制度创新本身就是人类经济协作的重要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