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团结的组织基础是什么?
党的团结的组织基础是民主集中制,这一制度既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它通过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与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既最大限度激发全党创造活力,又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使党形成高度团结统一的有机整体。邓小平曾强调“讲团结,必须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各级党委需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确保党员干部在党性原则基础上共同维护团结。
民主集中制的核心在于**“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辩证统一。在决策过程中,党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如党的重要文件和重大决策往往经过多次征求意见;而在形成决定后,则强调“四个服从”,特别是全党服从中央,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种机制既防止了议而不决的分散主义,又避免了个人专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严密的组织体系是民主集中制落地的物质载体。党通过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构成完整体系,其中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章明确其为“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从“支部建在连上”的传统到新时代“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体系”的要求,严密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党中央决策部署能直达“神经末梢”,使全党如同“一块坚硬的钢铁”般团结行动。
坚持民主集中制最终要落实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与坚持民主集中制本质一致——只有党中央拥有重大决策的最终决定权,全党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正如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强调,这种团结“必须是也只能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上的团结”,而新时代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正是这一原则在新历史条件下的集中体现。
当我们看到脱贫攻坚中300多万名第一书记驻村奋战、疫情防控时846万名党员下沉社区,这些实践生动诠释了民主集中制如何将组织优势转化为团结奋斗的力量。这提醒我们:党的团结从来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靠科学制度保障、靠严密组织凝聚、靠共同信仰维系的政治成果。面向未来,只有继续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才能让党始终成为风雨来袭时中国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