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
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这一表述准确且符合法律规定与行业准则。《统计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统计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资料的一致性负责。这一要求被多次强调为统计工作的核心准则,是确保数据真实性的基础。
统计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就是坚持实事求是,不出假数。准确性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统计人员必须始终以实事求是的精神,以严格的职业道德标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坚持原则,坚决抵制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切实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国家统计局将"诚信诚实、依法统计"作为统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其中诚信诚实标定了统计工作最鲜明的价值底色。统计职业道德规范还包括"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等基本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计是诚信、诚实的职业",深刻阐明了新时代统计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和本质要求。"数据是决策的眼睛,诚信是统计的生命",失去诚信,数据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统计工作也将丧失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功能。因此,每一名统计人员都应当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守实事求是这一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
这一要求在实践中体现为"数出有据、真实可信"的工作准则,统计人员要坚持"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以权扰数、以数谋私的不正之风。只有坚守实事求是、诚信诚实的职业道德,才能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使统计工作真正发挥经济运行"晴雨表"、科学决策"指南针"、检验工作成效"度量衡"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