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 ) A. 法律 B. 国防 C. 爱国 D. 道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这一法律定义揭示了国防作为国家安全体系核心支柱的地位——它不仅是抵御外来侵略的军事屏障,更是保障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复兴的战略基石。
从历史维度看,国防强弱直接关系国家命运。近代中国因国防孱弱屡遭侵略,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而新中国成立后,正是依靠"两弹一星"等国防成就,才为经济建设赢得了安全环境。这种历史教训形成深刻认知:没有强大国防,发展成果随时可能被颠覆。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我国面临的外部安全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国防的保底保障作用更加凸显。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框架下,国防通过多重路径实现保障功能。军事安全作为"其他领域安全的重要保障",为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等提供"终极威慑力"。正如解放军报评论员指出,"没有军事安全,没有一支强大的军队,国家安全就无从谈起",这种保底手段确保在极端情况下国家核心利益不受侵犯。同时,国防建设与经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发展为国防提供物质基础,国防为发展创造稳定环境,二者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
当代国防已超越传统军事范畴,呈现多维保障特征。从维护海外利益安全到应对网络空间威胁,从反制"长臂管辖"到保障关键技术自主可控,国防力量通过"全域联动、立体高效"的防护体系,为新发展格局提供全方位安全伞。这种现代化国防能力,正是我国在中美贸易战等非传统安全博弈中保持战略主动的底气所在。
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国家安全定位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而国防作为这一基础的基石,其建设水平直接关系民族复兴进程能否"不被滞缓或打断"。当我们享受经济快速发展红利时,不应忘记:这份安宁正是由960万平方公里国土上的钢铁长城所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