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提出,通过三年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提出,通过三年不懈努力,要实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的核心目标。这一目标聚焦农村地区这一扫黑除恶的重点领域,旨在通过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从政策实践来看,专项斗争采取“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递进策略:2018年重点遏制突出问题,2019年攻坚深挖“保护伞”,2020年建立长效机制。全国共打掉农村涉黑组织1289个、涉恶犯罪集团4095个,依法严惩“村霸”3727名,通过“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组合措施,农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得到显著压制。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位列民生领域第一,95.7%的群众认可专项斗争成效,印证了“根本遏制”目标的实现。
这一目标的达成,源于“三个结合”的治理智慧:将打击犯罪与反腐“拍蝇”结合,深挖基层政权中的“保护伞”;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清理4.27万名问题村干部;与行业整治结合,推动10大重点领域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正如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指出,专项斗争不仅实现了“黑恶必除”的阶段性胜利,更通过完善12337举报平台、推进“雪亮工程”等举措,构建了预防黑恶势力反弹的制度防线。当“扫黑除恶”转入常态化,这场斗争留给社会的,不仅是清朗的治安环境,更是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当农村不再是黑恶势力的“法外之地”,当“村霸”“乡霸”成为历史名词,基层政权的根基才能真正坚如磐石,乡村振兴的蓝图方能稳步铺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