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二十字标准,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新时代好干部核心素养,既写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也被党章第三十六条明确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构成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人用人标准的时代内涵。
这是好干部的首要标准,要求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坚定,用坚定理想信念炼就了‘金刚不坏之身’,干部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党章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理论素养作为政治坚定的基础。云南省委原第一书记阎红彦在三年困难时期,正是凭借“合乎群众利益,为人民服务,就是最大的原则”的信念,深入调研调整政策,使云南成为全国经济好转的典型,被群众称为“生产书记”。
为民服务要求干部做人民公仆,“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勤政务实则强调“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益求精,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二者共同构成了“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与“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党章要求干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阎红彦在云南推动的“三员五匠”活动,组织文化教员、卫生员和工匠深入边远山区,教群众盖瓦房、学文化,正是将为民服务落实为具体行动的典范。
担当大小体现干部的胸怀、勇气与格调,要求“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党章明确干部需“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当前国内外风险挑战严峻复杂,年轻干部更需在斗争一线中锤炼担当精神,避免“佛系”心态和“躺平”思想,在关键时刻“撑得起”“冲得上”“扛得住”。
这是干部的立身之本,要求“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党章强调干部需“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反面案例中,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原董事长刘继雄从拒收20元购物券的“好干部”,堕落为收受巨额贿赂、搞“家族私企”的腐败分子,其根本原因正是“放松了党性修养,底线防线没有守住”。对比之下,阎红彦长期担任领导职务却“不搞吃喝招待,坚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彰显了廉洁自律的政治本色。
这二十字标准并非孤立要求,而是有机整体:信念坚定是方向,为民服务是宗旨,勤政务实是作风,敢于担当是责任,清正廉洁是底线。从毛泽东同志“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到邓小平同志“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再到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要求,好干部标准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唯有将这些标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