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监督是指各类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督活动,以监督主体为标准可分为内部行政监督和外部行政监督。属于内部行政监督的是( )。 A. 政党监督 B. 审计监督 C. 社会监督 D. 一般监督
行政监督体系中,内部行政监督是行政机关的“免疫系统”,指行政机关自身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判断标准清晰:只有政府机构对政府机构的监督属于内部监督,其他主体的监督均为外部监督。根据这一原则,题目中属于内部行政监督的选项为 B. 审计监督 和 D. 一般监督。
内部行政监督形成纵横交错的体系,主要包括两类:
层级监督(纵向监督)
即“一般监督”,指基于行政隶属关系形成的上下级监督。例如国务院对所属部委和地方政府的监督,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监督,同时也包括下级对上级的民主监督。这种监督直接嵌入行政层级体系,是最广泛的内部监督形式。
专门监督(横向监督)
指行政机关内设立的专职监督机构实施的监督,审计监督是典型代表。审计部门作为独立的经济监督机关,对政府财政收支、公共资金使用等进行专业审查,如国家审计署每年发布的审计报告即属此类监督成果。
政党监督(A):执政党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属于外部监督,因为政党并非政府机构。
社会监督(C):包括社会团体、舆论和群众监督,属于广义行政监督中的社会监督范畴,明显区别于行政机关的自我监督。
内部监督通过层级控制与专业审查的双重机制,实现行政权的自我约束。例如上级政府对下级决策的合规性审查(一般监督),与审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专项审计(专门监督),共同构成防范权力滥用的“双保险”。这种自我纠错机制,既是现代行政管理复杂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环节。
思考:当审计监督结果公开后引发社会关注时,这种“内部监督—外部反应”的联动效应,是否意味着传统内外部监督的界限正在实践中逐渐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