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包括()。 A.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B.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C. 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 D. 特别纪律检查小组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体系由三级组织构成,分别是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这一体系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形成了覆盖全党各级组织的纪律检查网络。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党的最高纪律检查机关,在党中央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与中央委员会相同。其与国家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则实行双重领导体制,既要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又要服从上级纪委指导。这种设置确保了纪律检查工作既能融入地方治理,又能维护纪律执行的统一性。例如,地方纪委需落实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同时执行上级纪委关于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等工作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特别纪律检查小组"并非党章党规规定的常设纪律检查机关,因此不属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范畴。当前纪律检查体系通过明确的层级设置和领导机制,实现了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的全覆盖,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组织保障。这一体系如何在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同级监督与上级领导的协同作用,仍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需要不断探索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