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体制改革中,要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执法重心下移至市县两级政府并充实基层力量,是我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核心举措,这一设计既回应了基层治理对执法资源的迫切需求,也通过编制动态调整实现行政资源的高效配置。中央明确提出"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原则,要求将机构改革中精简的编制重点投向基层执法一线,从制度层面破解"头重脚轻"的执法力量分布难题。
从地方实践看,各地通过创新机制推动改革落地见效。山东省济宁市统筹编制资源,通过"内部挖潜、改革收回、减上补下"等方式,推动2600余名县直执法人员下沉镇街,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下沉人员统一接受乡镇(街道)领导和管理,同时明确其基层工作经历认定及优先提拔政策,确保"下得去、干得好、留得住"。长春市则按照"机关瘦身做减法、基层强身做加法"思路,将市场监管、生态环保等5个重点领域的执法职能向市级集中,同步下沉事业编制充实基层,有效解决一线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福建省的探索更具创新性,其推行"人员编制在市本级、日常工作在市辖区"的管理模式,推动800余名市级执法人员下沉区级;在县域层面,按不低于50%比例推动县级执法力量下沉乡镇(街道),通过片区联合执法机制,全省968个乡镇(街道)划分为268个执法片区,5800多名执法人员由片区统一调度,2024年仅试点地区就开展线上执法4万余次,执法质效显著提升。宁波市则建立"1+8"行政执法体系,精简44支执法队伍,累计下沉编制1100余名,改革后镇街承担62%的执法办件量,其中鄞州区福明街道实行"镇队合一"后,3个月执法案件量即接近改革前全年的95%。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并非简单的权限下放和人员转移,而是伴随着精细化的权责配置。如辽宁省明确要求2018年底前实现执法重心下移并向乡镇延伸,2020年全面完成改革;福建省通过"执法目录总清单+分类清单"框架,将67.1%的高频率、高需求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这种"重心下移"与"清单管理"相结合的改革路径,既强化了基层执法能力,又通过"一支队伍管执法"避免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为构建职责明确、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提供了坚实支撑。当2600名下沉人员在济宁乡镇开展执法,当5800名专业执法者在福建片区协同作战时,这些数字背后,正是基层治理效能提升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增强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