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基础设施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下列关于公共基础设施的成本说法错误的是()。A.接受捐赠的但没有相关凭据,按规定经过资产评估的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相关费用 B.外购的成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其他费用 C.无偿调入的成本=资产在调出方的账面价值+归属于调入方的相关费用 D.自行建造的成本包括完成批准的建设内容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关于公共基础设施初始计量成本的说法中,A选项错误。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接受捐赠且无相关凭据但经资产评估的公共基础设施,其成本应为评估价值+相关费用,而非“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相关费用”。这一错误混淆了资产评估与市场价格两种不同计量依据的适用场景。
接受捐赠的公共基础设施成本计量存在三层逻辑:
优先按相关凭据注明金额+费用确定;
无凭据但经资产评估的,按评估价值+费用确定(题干错误表述为“市场价格”);
既无凭据也未评估的,才比照同类资产市场价格+费用确定。
例如,某市政府接受捐赠的桥梁若已评估,其成本应为评估报告中的1.2亿元加上运输、安装等费用50万元,而非参考同类桥梁的市场售价。
外购成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交付使用前的其他费用(如运输费、安装费),与《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第十四条完全一致。例如,购入路灯的成本包括灯具采购价100万元、增值税13万元、运输费2万元及安装调试费5万元,合计120万元。
无偿调入成本=调出方账面价值+调入方相关费用,这一规则在《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第十二条中明确规定。若调出方账面记录的道路价值为800万元,调入方支付过户费3万元,则调入成本为803万元。
自行建造的成本包括“完成批准的建设内容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涵盖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投资、待摊投资等。例如,新建污水处理厂的成本需归集工程施工费5000万元、设备采购费2000万元、监理费100万元等全部支出。
A选项的错误源于对捐赠资产计量层级的误读。《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将资产评估结果与市场价格作为递进式备选方案:
资产评估是专业机构出具的价值判断,具有法律效力,适用于有评估条件的场景;
市场价格是缺乏评估时的替代方法,需寻找“同类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作为参考。
若将“经评估”的资产错误按“市场价格”计量,可能导致价值偏离(如评估考虑成新率,而市场价格可能包含品牌溢价)。
核心法条:《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第十三条明确区分了“评估价值”与“市场价格”的适用条件,是判断A选项错误的直接依据。
实务警示:公共基础设施作为政府经管资产,其初始成本不得采用名义金额计量,必须通过凭据、评估或市场价格三者之一确定,进一步凸显A选项中“市场价格”使用场景的限定性。
从准则条文到实务操作,公共基础设施的成本计量强调层级分明、依据明确。A选项混淆了资产评估与市场价格的逻辑顺序,成为唯一错误表述。这一细节提醒政府会计主体在实务中需严格遵循“凭据优先、评估次之、市场兜底”的计量原则,确保资产价值核算准确合规。
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