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教育部要求调整寒假时间 疫情提前放假通知
一、 教育部发布通知与回应
2021年,针对冬季疫情防控形势,教育部多次印发通知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高校寒假放假安排提出明确要求。
在2021年11月1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防控办主任王登峰表示,教育部已于当年10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及早谋划寒假安排。对于是否提前放寒假,教育部明确了“自主决定”的原则:各地各校可根据疫情形势的发展、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学校课程进展和学习安排,由学校统一自主决定放假时间。
此外,在2021年初(2020年12月底),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寒假前后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科学安排寒假放假时间,坚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优化调整寒假放假时间,并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同时要求开学时间要避开春运高峰,避免“学生流”与“探亲流”“务工流”叠加。
二、 各地高校积极响应,调整教学与放假安排
根据教育部的指导意见,2021年冬季,全国多地高校纷纷调整了教学计划和寒假时间,普遍采取提前放假的措施:
调整教学安排:部分高校通过周末补课的方式提前完成教学任务。例如,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自第11教学周开始,周日上班、上课,将教学安排由18周调整为17周,考试周相应提前;河南农业大学则安排周六上班上课,将原定于2022年1月17日的寒假提前至1月4日。
明确提前放假:河南、黑龙江、吉林、辽宁、福建等多个省份的高校明确了提前放假。例如,河南省内包括河南大学、河南农业大学在内的20余所高校将寒假提前5至14天,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放假时间提前至12月20日;南开大学也将教学周由17周调整为16周。
三、 政策背景与防控要求
当时教育部调整放假时间的主要背景是:进入冬季后气温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的风险增加,同时部分高校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如大连庄河大学城)。
教育部在通知中强调,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校门管理,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并扎实做好应对聚集性疫情的准备。同时,要求高校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值守,对留校师生按“一人一档”跟踪掌握健康状况,并引导师生加强返乡途中的防护。